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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8-13 18:02:16 0人浏览
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律师解答
订立仓储合同有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2、公平原则,存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仓储物;
3、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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