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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1-08-10 09:53:20 0人浏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规定是:该罪客观上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法定刑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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