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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可以缓交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7-28 08:45:36 0人浏览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缓交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缓交的条件: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在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难以履行的;经当事人向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行政机关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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