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执行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0:13:33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处罚罚款的执行方式: 1、当场收缴罚款;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执行的相关知识。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执行
  • 行政处罚罚款的执行方式一般是:1、当场收缴罚款;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没收决定,应当由有权的行政机关在其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除依法应当销毁、退还、退赔的外,应全部上缴国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七十四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 行为人被行政处罚后不会需要缴纳罚金而是需要按规定缴纳罚款,被处罚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被处罚人则可以当场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它是以处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虽然行政处罚与执行罚都有着处罚的外在形式,但二者之间仍有明显区别:

      ①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违法性,执行罚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惩戒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以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作为前提的,没有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②目的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是对已经违反了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的制裁,目的是惩罚、教育行政违法行为人,制止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执行罚与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样,目的 是为了促使相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处以执行罚以后,相对方仍要继续或开始履行义务。

  •   刑事案件中,审结完毕可能既被判处没收财产,又被判处罚金。那么没收财产和罚金并罚怎么执行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没收财产和罚金并罚怎么执行?按照以下内容。

      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并罚一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 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

  •   听证程序并不是每一次行政处罚都必须经历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那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是怎样的?2018年林业行政处罚听证金额要多少钱?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我国《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五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国家林业局依法作出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罚款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第六条 林业行政处罚听...

  •   行政法的我国的一项很重要的法律,如果触犯了行政法规的话,按照规定是要接受相应处罚的,被处罚人需要及时的进行处理,那么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   对行政处罚一般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标准,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避免做出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那么行政处罚罚款不交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政处罚罚款不交怎样

      行政处罚不交罚款后果,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

  •   大家或许都对行政处罚的制度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还知道哪些关于行政处罚执行原则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行政处罚执行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三、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