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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

更新时间: 2021-07-20 09:07:43 0人浏览
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原告应陈述自身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列举相关证据。原告陈述事实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阐述理由要以事实为依据,列举证据要规范且符合法律规定。之后原告会与法院和被告就证据进行调查和辩论。此外,原告也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或者经法庭许可,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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