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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收回吗

更新时间: 2021-07-16 09:06:27 0人浏览
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收回吗
律师解答
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如果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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