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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07-06 09:52:20 0人浏览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2、提交仲裁申请书;
3、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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