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法院离婚调解的程序

法院离婚调解的程序

更新时间: 2021-06-09 10:30:36 0人浏览
法院离婚调解的程序
律师解答
法院离婚调解的程序:法院在审理前会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调解,当事人同意的,法院会组织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