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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能否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

更新时间: 2021-06-01 09:22:15 0人浏览
辞职时能否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
律师解答
辞职时能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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