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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4-22 17:02:23 0人浏览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规定
律师解答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规定有: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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