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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9 16:20:18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是在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为了方便诉讼,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赋予分公司诉讼权利的。所以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的相关内容。

  分公司是在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为了方便诉讼,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赋予分公司诉讼权利的。所以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的相关内容。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

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

  二、名为分公司实未进行工商登记,应当告谁

  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公司虽然名义上设立了分公司,并且分公司在事实上也一直独立经营,但却没能领取营业执照,没有办理分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这时应当告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该条款的意思是说,在这种情形下,您只能以总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不能将分公司列为被告,因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分公司并未依法成立,不能成为诉讼主体。

  三、起诉分公司时,仅列分公司为被告靠谱吗

  如上所述,分公司完全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即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自然列分公司为被告也是法律所允许的,可是公司法明明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怎么办?分公司成立后,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有自己的资产、办公场,工作人员,如果其完全有承担偿债的能力就应当由其自身承担相关义务,在其无力承担时,由公司承担。尤为体现在保险公司分公司、银行或者非金融机构的分公司中,在起诉时我们大可放心将他们列为被告,不列总公司,因为这些资历雄厚的分公司完全有能力承担一个诉讼所确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但是,如果你起诉的分公司没有资产、没有偿债能力,便万万不可冒险,这时就应当将总公司一并列为被告,或者干脆只起诉总公司,要求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责任,以确保您诉讼权益的实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的相关内容,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角色参加诉讼。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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