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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过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2 09:52:2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工作时受伤是在所难免的,也不是仅仅小心就可以防止受伤的。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情况进行的鉴定,那么,工伤鉴定期过了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工作时受伤是在所难免的,也不是仅仅小心就可以防止受伤的。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情况进行的鉴定,那么,工伤鉴定期过了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工伤鉴定期过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期过了怎么办

  二、工伤鉴定申请材料要准备哪些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三、工伤鉴定认定时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工伤鉴定期过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综上,工伤鉴定认定过期的话,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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