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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30 14:24:50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市场竞争中其实还存在很多不正当地竞争行为,某些商业主体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的进行相关竞争行为,不惜以损害其他商业主体的利益为代价,在我国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于是,国家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那么,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在我国市场竞争中其实还存在很多不正当地竞争行为, 某些商业主体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的进行相关竞争行为,不惜以损害其他商业主体的利益为代价,在我国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于是,国家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那么,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

  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一般主体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的法人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类。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机关法人是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这些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法规登记以后即可以从事营利活动。

  “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以经营商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宗旨,合法成立,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自然人在市场活动中的基本作用是作为消费者参与商品交换关系,但是并不排除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充当经营者的角色,从事营利性活动。

  2、特殊主体

  包括非法经营主体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的相关内容,综上,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谘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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