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提存条件
导读:
在由于债权人无法确定或者债权人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等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提存,以完成履行债的义务。那么债务人提存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在下列情形下,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法院提存申请书
某某某公证处:
申请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在(合同名称、编号)履行过程形成未了债务(标的名称、数量、金额),现因(债权人),(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无法偿还,故申请将债务标的,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提存贵处,以清偿债务履行合同,并请公证。
申请人:姓名
某年某月某日
附:证明材料几份
(一)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二)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三)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四)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债务人提存条件”的全部内容,债务提存后标的物的风险就已经转移,债务人也算是完成了履行债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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