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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词的有时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7:08:19 人浏览

导读:

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种,对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而我国法律规定了证据的提交时间,其中,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有存在的差别,对于民事案件而言,证人证言的提交时间就较为宽泛,那么证人证词的有时效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证人证词的有时效吗

  一、证人证词的有时效吗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证。

  二、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证人证言对诉讼具有重大意义,提交证人证言具有期限限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否则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介绍的证人证词的有时效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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