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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0 22:38:57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的是需要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费用由行纪人自己负担等等。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是有偿性、诺成性以及不要式等。

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内容有: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

  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7.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8.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9.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行纪合同的具体特征

  行纪合同的具体特征如下:

  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受委托的事务;

  3.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

  4.标的是行为;

  5.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三、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的区别

  1.行纪人要对该合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在中介合同中,委托人是合同的当事人,而并非是中介人,中介人不参与订立合同的全过程,因此也就不承担该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

  2.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委托人托付、所从事的是一项贸易活动,法律快车提醒,是一种必然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则仅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

  3.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虽然都规定了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或中介人支付报酬,但行纪合同中的支付报酬与中介合同中的支付报酬存在很大的不同。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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