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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6 21:48:4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一方是没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探望权是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享有的一项民事法定权利,一方在行使时,另一方应当帮助顺利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

  一、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

  离婚后一方是没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法律快车提醒,但若对方行使探望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孩子协议书怎么写

  1.首先探视权协议书上应当写清楚双方的信息,然后再注明孩子从哪年哪月由哪一方抚养,直到孩子满十八周岁,期间探视人应当支付的抚养费以及抚养方式, 其次探视权协议书中应当注明探视时间、探视地点和探视方式。

  2.在时间上,双方应当考虑到对方的作息时间,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来探视。

  3.在协议书中还应当明确的确定探视的地点或者探视之后的活动地点,孩子满八周岁之后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来确定探视的地点,也能让孩子感受到多一份关爱,同时双方也能减少矛盾。

  4.探视的方式多种多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探视的方式。

  三、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

  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或者一方不让其探视孩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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