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导读: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为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且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当事人自愿提出离婚诉讼等。诉讼离婚是必须要经过诉前调解的。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1.原告必须为婚姻一方当事人:
2.当事人自愿提出离婚主张;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4.其他条件。
诉讼离婚必须要先调解。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调解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法律快车提醒,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