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责任划分
导读:
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责任划分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的,若是幼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校方应当为其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但如果能证明幼儿园在事故当中尽到管理职责的,便不需要担责。
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的责任这样划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建议教孩子的自我保护方法: 面对面严肃地说“请不要碰我”。大声地说 “不许你打我”。用手用力地推开他。 找老师讲明情况。 一般来说,当孩子能勇敢地用上面的方法保护自己的话,几次下来,被“欺负”的情况就会改变。
2.家长也应该做到及时与老师沟通。毕竟上了幼儿园后,老师和孩子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即使老师无暇顾及每个孩子,但老师对孩子们的特点和行为是最了解的。有时候孩子回家跟家长传递的信息不完全客观,有时候带有想象,很容易给家长造成错误想法。孩子需要改进和关注的地方,可以每隔几天与老师沟通了解下,老师也同时了解了你的孩子,能够更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帮助孩子们处理问题。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快车提醒,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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