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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8 22:41:52 人浏览

导读:

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法律上对于胎儿出生前应当是保留其继承份额的,如果胎儿分娩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便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权会在民法典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丧失。

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

  一、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

  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法律快车提醒,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权在什么情况下丧失

  继承权会丧失的情况如下:在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继承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权行使的方式: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形式。然后,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行使,且同一顺位的权利份额一般同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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