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冷暴力是不是过错方
导读:
离婚时冷暴力是可以作为过错方进行认定的,若是一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另一方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一定的损害赔偿。冷暴力行为是需要收集证据材料,常见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离婚时冷暴力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作为过错方判定。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家庭暴力造成离婚的,受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快车提醒,不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无过错方基于过错方家庭冷暴力的行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冷暴力的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依法收集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例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冷暴力一般是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的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我国家庭暴力离婚是不需要退还彩礼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离婚时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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