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什么样的
导读:
承揽合同是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的要求完成任务,将完成的事务交付给对方,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酬金的合同。承接制作的人是承揽人,委托制作物品的一方是定作人。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人与定作人之间是普通的商业合同关系,定作人只负责接收工作成果,承揽人只负责制作,双方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所以,对于承揽事务造成的损害,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承揽合同可以随时终止,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在合同成立生效后承揽_工作完成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请求。
2.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解除的效力。
3.对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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