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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与连带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8 15:37:41 人浏览

导读:

一般保证与连带的区别有二者承担的责任方式、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务问题、是由法律规定或是当事人约定等方面的不同。一般保证责任是不可以一起起诉的。

一般保证与连带的区别有哪些

  一、一般保证与连带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保证与连带的区别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二、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一起起诉吗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要向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经强制执行不能偿还债务的,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所以不能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法典一般保证责任如何申请执行

  一般保证责任应当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申请执行,但是应当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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