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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如何提交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6 11:31:43 人浏览

导读: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现实中,有不少人是以口头遗嘱的形式交代遗产等内容,但对于继承人来说,一旦发生口头遗嘱纠纷,那么口头遗嘱如何提交证据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口头遗嘱如何提交证据

  一、口头遗嘱如何提交证据

  口头遗嘱案件的证据提交,必须要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如果是口头遗嘱,见证人的证言是非常重要的。

  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由法院指定,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

  若由法院指定,则小额诉讼最多为七日,一审简易程序最多为十五日,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至少为十五日,二审案件至少为十日。发回重审的案件,由第一审法院酌情确定举证期限,没有上限或下限的限制。

  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则没有上限或者下限的限制,但是应当经过法院准许。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三、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证据提交参考《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但根据《民法典》对口头遗嘱生效之规定,应当有两名口头遗嘱见证人,因此,两位见证人的证词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见证人作伪证,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口头遗嘱如何提交证据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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