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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7 12:23:58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一般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的,但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形,也就是公司分立前另有协议对债务进行约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事宜进行处理。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谁承担

  一、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谁承担

  公司分立合并后的债务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协议怎么写

  公司分立协议需写明:

  1.分立的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2.分立的目的;

  3.分立后的各个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4.分立的时间和分立的办法;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办法等。

  三、公司债务能转给个人吗

  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个人。但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法律快车提醒,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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