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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间要约失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7 15:36:10 人浏览

导读:

要约失效的时间一般是在要约人在向他人发出要约后,对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要约可以是口头、书面和电子数据等方式,只要是真实意思表达、合法,就是有效的要约。

什么时间要约失效

  一、什么时间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时间一般是在发现要约后,期限届满时对方未作出回应的情况。具体情况下要约失效条件主要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例举如下:

  1.目的不同,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所包含的内容不同,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

  3.面对的人数不同。要约一般是面向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三、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快车提醒,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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