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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会判无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9 17:27:48 人浏览

导读:

事实收养会判无效,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收养登记,当事人在申办时还需要提供登记收养所需的证明资料,未经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合法且无效。

事实收养会判无效吗

  一、事实收养会判无效吗

  事实收养会判无效的,根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事实收养关系,是指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随着社会发展,从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严峻现实考虑,规范收养行为和保障儿童权益角度出发,我国对事实收养效力的立法态度由认可走向否定。

  二、收养关系必须登记吗

  收养关系需要登记,未经过合法登记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收养关系需要年龄差吗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三十周岁。按照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年龄差距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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