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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事由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8 19:08:44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事由主要有四个,其中包括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受到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内容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受到胁迫而订立的。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事由是指什么

  一、民法典中合同撤销事由是指什么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事由是指:合同是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被一方或者第三人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或者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订立的。

  二、民法典中撤销合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撤销合同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符合条件的,会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的效力是如何的

  合同撤销的效力是,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快车提醒,合同双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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