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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中保证条款效力如何认定?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1 09:01:07 人浏览

导读:

保证合同中保证条款效力的认定为合同主体应当适格、当事人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等。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担保合同是以第三人身份进行介入,而保证合同是以当事人直接签订。

保证合同中保证条款效力如何认定?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一、保证合同中保证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保证合同中保证条款效力认定如下:

  1.合同订立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是否为意思表示真实、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条款有无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4.合同条款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二、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主要是:担保合同是以第三人身份介入;保证合同是当事人合同另一方直接签订的合同是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保证的界定是怎样的

  保证的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说明:

  1.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保证须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可成立。凡仅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保证,不是民法上的普通保证。

  2.保证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您,保证是双方约定由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所以保证人只能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被保证人只能是保证当事人以外的人。

  3.保证是约定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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