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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该怎么书写?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0 17:26:36 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合同的书写内容应当围绕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利息的返还、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体现在合同特征方面、效力方面、担保方面以及利息方面。

民间借贷合同该怎么书写?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该怎么书写?

  民间借贷的合同应当根据以下内容进行书写: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特征方面。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诺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合同的效力方面。

  (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原因。

  (2)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特殊规定。

  3.合同的担保方面。

  4.合同的利息方面。

  三、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履行的具体的地点。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1.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划出借款的行为由贷款方本人完成时,比如出借现金、银行转账,“贷款方划出借款地”基本就是贷款方所在地,此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的适用条件,应以贷款方所在地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

  2.以实际划出借款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快车提醒您,不管是民间借贷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要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上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还是因为很多的人员地还是合同履行地、被申请人住所地。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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