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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证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5 10:14:02 人浏览

导读: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证明包括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一般二年,在法院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裁决书内容。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证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材料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证明如下: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执行标的,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由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者仲裁协议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如果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有关负责人员的身份证明。

  4.如果是权利承受人或者继承人申请执行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者证明。

  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为二年。因为原本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出现了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当事人自仲裁裁决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如果存在分期履行的情形,则从每一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申请执行期限内出现时效中止、中断的状态,则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

  2.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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