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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及合同撤销期间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6 00:20:12 人浏览

导读: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基于法定原因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撤销的合同。这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及合同撤销期间是多久

  一、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期间是多久

  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可撤销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有效,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法律快车提醒您,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其撤销一般是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实现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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