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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3 08:49:2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遇到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履行的时候可以通过提存来进行债务的履行。那么,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公证提存规则是什么?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

  一、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

  可以的。合同法的规定,竞业补偿金在公证处提存后,债权人是可以随时到公证处领取提存物的,如果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领取提存物的,提存物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公证提存规则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第三条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

  三、公证处不办理提存要怎么办

  如果公证处不办理提存,债务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了。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1、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2、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3、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4、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债的内容;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交付标的物。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处提存资金可以退还吗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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