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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咋办以及应当具有什么能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8 10:54:53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一般是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继续行使合同权利并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应当具备合同所需要具备的民事权利能力,这也是法律上要求订立人需要为适格主体的必备条件之一。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咋办以及应当具有什么能力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咋办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什么能力

  合同当事人从事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应当具备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说来,公民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不受限制。但是,公民的权利能力受到一般的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如在法律尚不允许个人购买汽车、房屋以及其他特殊物品时,个人就没有购买这些物的权利能力。

  三、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什么方式

  当事人可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快车提醒您,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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