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诉讼时效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9 09:27:48 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类,因此,适用的诉讼时效也为民事诉讼时效。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一)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应予保护。

  (三)“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3年内主张权利。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的相关知识,针对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时间计算问题,一般是在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