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
导读:
当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遭遇到了精神损害时,应当学会去计算具体的损害赔偿金额。那么,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减损规则:指违约导致精神损害发生时,非违约方应主动减轻损害,否则将就扩大的损害不予赔偿。笔者认为,既然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中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减损规则同样也应在确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时予以适用。
(二)损益相抵规则: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利时,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受害人本应支出由于损害事实而免于支出的费用和原本无法获得由于损害事实的发生而获得的利益,法官在确定慰抚金数额时可酌情将其予以扣除。
(三)过失相抵规则:指就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也有过失的,如受害人的行为造成对方的违约或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自我救助而未进行必要救助,从而导致损害进一步扩大的,违约方承担的责任要与受损方的过错相抵,法院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金额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四)真实性和严重性原则:精神损害必须是事实上存在,这也是请求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而所谓严重性原则,是指对一些很小的损害不予以考虑。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必须是达到了一定的要求,这样就可以将一些轻微的损害排除在外,防止了滥诉,有利于确定受案的范围。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须有原因事实:合同债务人违反其合同义务,构成债务不履行;
(二)须有损害的发生:合同债权人遭受精神损害;
(三)原因事实与损害之间须有事实因果关系。
关于上述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说明:
(一)与《民法典》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上总体采纳严格责任相适应,上述要件也不要求债务人义务违反的主观上的过错。这一点对债权人极为有利,也是债权人在责任竞合时不主张侵权责任而主张违约责任的主要原因。
(二)债权人精神损害存在与否原则上应采用客观化的判断标准,只要债权人人格权受有损害或合同的适当履行对债权人具有某种特殊的精神上价值而债务人的义务违反使其目的不能达到,便可推定债权人受有精神损害,但应允许债务人就个别之情形提出反证。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看到上文详细介绍了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时,会使用到的处理规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某些特殊类型的非商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确定性的严重精神利益损失,由违约人通过财产赔偿的形式进行
核心内容:我国法律将精神损害赔偿明确规定在侵权领域,但对违约责任中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却没有规定,现实中,某些情形下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非财产损失远远大于财产上
核心内容:现实生活中乙方当事人现实生活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例子有很多,大部分案子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最终得
核心内容:关于违约精神的损害是怎样进行界定的呢?下文是如何来进行了解的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在法律概念中,损害的内涵和外延远比损失的内涵和外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