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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2 17:01:5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如果合同实行的过程存在违约的情况,我们是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予以进行处理。那么,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的数额主要考虑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赔偿目的;

  (二)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

  (三)当地社会经济水平;

  (四)违约方过错程度;

  (五)受损害方有无过错;

  (六)合同价值;

  (七)违约的收益;

  (八)违约情节及违约人的经济能力等等方面予以确定。

  二、确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因违约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一种民事责任,是对对方损失的补偿,其应奉行全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此种损失应当包含精神损失。既然合同和法律都是当事人义务的来源,那么违反法律所产生的法定之债,与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意定之债在内容上就不应有所区别对待,将发生精神损害的风险完全由守约方承担也是不合情理的。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现代法的精神,反映了现代法的发展趋势,这也将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学发展的新方向。

  三、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违约的行为造成他人精神的损害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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