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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的定金效力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8 17:57:36 人浏览

导读:

有的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是不需要约定定金的,当然,对于定金的具体金额约定这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去决定的。那么,没签合同的定金效力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没签合同的定金效力是什么

  一、没签合同的定金效力是什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交付定金时没有签订书面主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口头合同的,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没有主合同,只有交付定金的行为,则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定金的性质和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没签合同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退不掉的,但是属于供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即双倍返还定金。供方拒绝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仅对何种情况下应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有特别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的属性是什么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一)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二)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三)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四)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有时候这个过程比较短,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中。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没签合同的定金效力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我们大家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如果有约定定金方面的条款,我们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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