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丢失是否需要登报声明
导读:
收据的保留对我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事项,但在实践中如果出现了收据丢失的情况,那么,收据丢失是否需要登报声明?收据遗失声明模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情况下,收据的丢失并不需要登报声明。以登申请人遗失收据为例:
登记收件时,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
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声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如有必要,登记机关保存的第二联也可供查询。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遗失声明一定要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亲自出具,并将此项声明归人该户档案,以备日后查考。
证明
XXX招标公司:
我公司由于×××原因,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xxx年xxx月xxx日
本公司XXXXXXX由于保管不善,遗失贵司于XXXX年XX月XX日开具给本公司的收据,收据内容为XXXXXXXXXXX收据金额:人民币XXXXXXXXXXX元整。本公司现声明,上述收据作废,该收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均与贵司无关。
本公司丢失收据一本,号码:**************。特此声明作废。
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一)如果《收据》是两联或三联单,那么虽然丢了,但是对方是有一联或两联的存单的。可以要求查存单。
(二)如果只是手写的纸条《收据》,那么可以查和对方的银行转帐记录。如果没有转帐记录,那么可以寻找证人和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三)有了初步证据,对方仍然拒不认帐,就要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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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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