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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0:59:32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婚前的财产的处理情况,一般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那么,民法典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

  一、民法典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

  不属于,《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说彩礼是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婚前彩礼的规定,法律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未结婚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案例:2011年5月,王某经人介绍与肖某相识并恋爱,同年8月双方按当地习俗订婚。订婚时肖某根据当地风俗向王某索要了5万元彩礼。两人订婚后,王某外出打工并与他人相恋。同年12月,王某提出解除与肖某的婚约,并要求肖某退还彩礼。肖某以男方悔婚为由拒不退还彩礼。王某无奈只好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肖某返还彩礼。

  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魏莎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肖某应当将彩礼返还给王某。所谓彩礼,也称聘礼,一般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的男方及家庭按照当地风俗向女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以达到结婚的目的。生活中一方支付彩礼后,双方最终未能结婚或结婚后不久就离婚的情况并不鲜见,对于已经支付的彩礼能否要求返还,也是较为常见的争议。关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

  三、《民法典》修改彩礼的规定了吗

  《民法典》没有修改彩礼,也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彩礼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办理,满足一定的法定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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