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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08:53:42 人浏览

导读:

财产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保护每个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财产权的主要作用,同时财产权可以用金钱衡量,受到侵犯时可以以财产方式救济赔偿。那么,财产权的分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财产权的分类有哪些

  一、财产权的分类有哪些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二、财产权有什么特点

  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特征有: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三、财产权有哪些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现在没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权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合法财产收到侵害后,可以及时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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