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
导读:
实践中,彩礼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予以保障。那么,彩礼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一)对于返还的数额,一般考虑的因素有以下这些方面: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可能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可能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大部分彩礼可能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可能较低。
3、有无生育子女。一般来说,如果生育子女,则可能减少返还;没有生育子女,则增加返还;
4、财产使用情况。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为辩解理由而拒绝返还。此种辩解意见也不无道理,如男女双方确实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礼费用,则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
5、双方经济状况及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经济稍微困难的一方应得到适当照顾,经济较为优越一方应酌情让步。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彩礼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减少彩礼返还数额的常见情形一般就是三种,而且一般都是可以全额返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国一旦情侣之间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那么男方就需要向女方家给予彩礼,从而来确保后续的婚姻缔结的完成,而彩礼本身就是我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传统,那么今天就跟法律
给付彩礼这在中国人缔结婚姻中是一种正常现象,但如果你为了促成婚姻盲目给付巨款,到头来就有可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5月11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
核心提示:在民间,彩礼一般是男方在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给女方的金钱以及财物。但是,结婚后,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