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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15:56:56 人浏览

导读:

法律上所说的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等,这都属于法律层面的过错行为。那么,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呢?离婚后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

  应当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二)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后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怎么办

  如果发现还有未分割的财产时,你可以搜集这些财产的是共同财产的证据,然后再向法院提出分割该财产请求。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搜集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对分割的财产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一般是夫妻平等均分,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的相关知识,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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