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
导读:
我们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是处理离婚纠纷案件,因为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也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那么,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可能对许第三者这个问题是非常的气愤的,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宿明文规则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只不过是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否则的话就是道德问题。
离婚诉讼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程序具体:
(一)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
(二)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三)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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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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