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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5 13:52:43 人浏览

导读:

要约已经生效,要约人需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表达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是,要约人需要在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撤回,或者撤回的意思表示与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那么,要约撤销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要约撤销是什么

  一、要约撤销是什么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撤销与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表现在: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并没有这些限制。所以《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同时,该法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二、有关要约撤销的效力

  要约被撤销后,要约失去效力,相对人丧失承诺的权利,因为承诺的对象必须始终是正在生效的要约。

  要约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什么是要约人

  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

  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人对违背上述要约拘束的行为,要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但要约人预先声明不受要约拘束者除外。

  三、撤销要约的法律后果

  (一)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二)有三个条件:

  1、发出撤销的通知;

  2、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

  3、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

  (三)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出了准备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要约撤销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要约如果要撤销的话,那么就一定要符合相应的撤销条件才可以,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就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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