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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4 09:39:15 人浏览

导读:

相信大家都知道,一般公司与个人或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时,行为人需要有相应的代理权。那么,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

  一、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是不是表见代理,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签订合同,属于表见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的条件

  (一)行为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就与第三人签订了合同。本条规定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这三种情形。

  (二)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所谓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权代理;所谓无过失,是指相对人的这种不知道不是因为其大意造成的。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理应知道行为人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与行为人签订合同,那么就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相对人也就不能受到保护。

  本条规定的合同不必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当然具有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三、表见代理的合同主体是谁

  表见代理合同主体是无权代理人和第三人。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之代理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的合同。

  表见代理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除了需要满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以外,还需要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并且是需要内容真实的,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的,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于表见代理,主张表见代理关系存在的当事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的。表见代理制度的关键,是需要证明第三人是善意的,并且表见代理人是需要在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的相关知识,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是不是表见代理,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签订合同,属于表见代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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