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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8 17:08:17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当中,当我们向他人赠与房屋之后,有的人经过思考后又表示反悔,这里就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赠与人的撤销权纠纷。那么,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一、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是可以将房产收回的。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如果赠与的财产是动产,那么直接交付就行,如果赠与的财产是房子之类的不动产,那么应当去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

  二、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赠与的房产可不可以卖

  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的房屋如果是有合法产权的,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需要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的相关知识,赠与的方式是否能被收回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分析,上文为此列举了四种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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