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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9 14:17:46 人浏览

导读:

同居期间有可能会引发很多矛盾纠纷,也有不少情侣在同居期间分手。那么,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相同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同居分手涉及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家庭关系,一般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这些关系都是得到法律肯定和认可的,而同居关系是被法律完全否定的,自然不属于家庭关系,同居房产分割,也就不能再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二、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相同点

  首先,两者都属于未婚同居的情形之一。这里所说的“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缺乏必要的形式要件加以确认,从而没有得到国家法律上的认可的一种两性同居状态。其次,主体双方都有共同居住的合意以及行为。

  再次,要指出的是,在孩子的权利和抚养问题上,两者是没什么区别的,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男女双方关系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子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一)构成要件不同: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符合结婚登记的事实要件,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并不都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也有可能没有具备结婚登记的要件。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很多时候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第四,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而非法同居并无此要求。

  (二)法律后果不同:

  第一,法律实质不同。

  第二,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

  第三,子女、财产的分割不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如果双方虽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经济上彼此独立,支出实行AA制,或者约定三七或四六的比例承担,那么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无另外约定,就要以按份共有关系去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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