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法条规定有哪些
导读:
我们作为租客在外租房的时候,因为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房东经常会以房屋出租为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其实这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因为买卖是不破租赁的。那么,买卖不破租赁法条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
(一)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动产是适用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二)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三)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四)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五)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
(六)租赁合同的期限;
(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不可以,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解除合同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
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卖不破租赁法条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发生了承租人在租赁关系期间遭受到租赁物的新的所有权人,即买受人主张权利,则可以以租赁关系对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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