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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只签个买卖合同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2 09:06:48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不动产买卖其实是关于房屋的买卖,由于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日后也会涉及到过户问题。因此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那么,不动产买卖只签个买卖合同可以吗?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事项不一致怎么办?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买卖只签个买卖合同可以吗

  一、不动产买卖只签个买卖合同可以吗

  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出卖方有权出卖该不动产的,则自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后,合同即生效(双方另有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但是,合同的生效并不表明不动产产权的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在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之前,不动产产权不发生转移;只有在双方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产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事项不一致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发现自己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事项不一致,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核对,并要求登记部门对不一致的事项作出变更,重新为自己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则一般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即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之后,才能建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关系。因此要是不动产买卖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话,那这样的合同一般来讲是认定为无效的。

  三、不动产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 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 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不动产买卖只签个买卖合同可以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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